自治区召开民间事务协调处专项工作会议 确定重启民事纠纷调解工作
作者:缅甸小勐拉99厅    发布于:2021-11-06 12:56:44    文字:【】【】【
摘要:果敢大众网报道:11月5日上午10点,自治区召开民间事务协调处专项工作会议,决定重启该部门关于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
自治区召开民间事务协调处专项工作会议 确定重启民事纠纷调解工作


果敢大众网报道:11月5日上午10点,自治区召开民间事务协调处专项工作会议,决定重启该部门关于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


自治区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李正福,委员白应能,拱掌区委刘正琦(协调处负责人),自治区办公室、刑侦队负责人以及协调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自2月份国家政治形势转变及在疫情的影响下,自治区有些部门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当前,国家形势已逐步稳定,各个地区行政工作已陆续开展工作,加之地区已完成全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对各个适合接种疫苗的群体进行了“应接尽接”的接种政策,目前,我区疫情形势持续向良好的方向发展。现今,由于自治区民间事务协调处工作一直处于停滞状态,致使地区上报的各项纠纷案件得不到及时协调解决,自治区决定重启协调处工作运转,继续协调处理民事纠纷案件。


会议强调,协调处要时刻保持为民服务的思想,秉持公平公正的态度,汲取多人意见,团结一心解决好各项民事纠纷案件。关于协调处工作职责及人员变动情况,自治区将继续依据上届自治区领导委员会制定下的规定,保持不变。后期如有需要,另做相关调整。




会议决定,自治区办公室调解处更名为自治区民间事务协调处,并将治安管理委员会下设的调解处归属于自治区民间事务协调处,要求自治区刑侦队协助自治区民间事务协调处开展工作。


会议要求,协调处今日起,立即恢复该部门的正常运转,继续审理上报的民事纠纷案件。对于棘手且年时长久的纠纷案件,如若协调处工作人员经过调查事实依据后,争执双方仍僵持不下,协调处要立即上报到自治区,自治区领导将与协调处召集争执双方参与最后调解会议。必要时会将案件转交于法院,根据我国现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会议中,与会人员还就以往处理过的案件及协调方式向自治区领导进行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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